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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羽田钢管有限公司与大连保税区弘丰钢铁工贸有限公司、株式会社羽田钢管制造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物权确认纠纷案
被引:1
作者
:
机构
: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
2012年
/ 06期
关键词
: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3.2 [物权];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030105 ;
摘要
:
【裁判摘要】在物权确权纠纷案件中,根据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对于当事人依据受让合同提出的确权请求应当视动产与不动产区别予以对待。人民法院对于已经交付的动产权属可以予以确认。对于权利人提出的登记于他人名下的不动产物权归其所有的确权请求,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决确认其权属,而应当判决他人向权利人办理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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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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