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推进时期,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正在形成,城市土地开发与农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形势严峻。在宏观,人们意识到,集约、高效利用城市土地,减少耕地占用,维护生态环境,十分必要而且重要;在微观,对于一块具体的土地的利用,各方当事人都想攫取其最高经济价值,并据为己有,因而产生了土地利用的宏观与微观目标的矛盾,以及各方当事人利益归属的矛盾。此类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一项土地产权的明晰,即土地发展权。
本文在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国外制度实践基础上,对我国土地发展权的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科学界定土地发展权的内涵。土地发展权就是土地变更为不同使用性质及利用强度的权利,是一种可以与土地所有权分割而单独处分的产权,它既可以与土地所有权合为一体由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拥有者支配,也可以由只拥有土地发展权不拥有土地所有权者支配,它是土地处分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第二,从理论层面和现实需求两方面论证了中国建立土地发展权的必要性
第三,分析在中国建立土地发展权的可行性。两种形式的土地公有制、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建立中国土地发展权的可行性。
第四,借鉴国外经验,进行了中国特色的土地发展权制度设计。国有土地的土地发展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的土地发展权归属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最后,分析土地发展权在中国的作用,包括在耕地、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以及在土地开发及农民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