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制是国家的重要制度之一,对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着巨大的作用,现在尤为如此。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城市数量、人口迅猛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好地发挥城市功能?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增强城市实力?如何建构全球化下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这些问题解决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中国现代化事业成败,直接影响到新的世界格局、国家形象及其地区竞争力的再塑造。所以,对于中国市制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通过对城市自治相关概念的分析和界定,以及中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历程的回顾与总结,得出了以自治为重心的中国市制变革也是一种制度创新。在此基础上,从治理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城市自治的主体要件和动力机制。认为城市自治是分权行政的必然趋势,是公民政治参与的热切召唤,是城市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然后,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着手,分析和论证了中国城市自治的合法性、必要性。在分析和研究国内学者关于地方自治理论基础的研究成果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即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的社会主义民主制是中国城市自治的合法性基础。而中国城市自治的必要性则是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论证来加以强化的,即从反面分析中国城市非自治现状的负面影响,从正面分析中国城市自治的积极意义。此外,本文通过对西方国家地方自治的模式的分析,结合中国经济、政治改革模式,提出了中国城市增量自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城市自治权实质上应该归属于治权,是国家治权的让渡,并不与国家主权发生必然的冲突。最后,本文从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城市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