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事务是指超出道德和社会习俗规范约束,可以由个人自由、合法地进行选择和决定的事情。个人事务对个体自我的发展,自主性的增强及个性、同一性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本研究从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附属幼儿园随机选取3~5岁儿童90名,3~5岁儿童的母亲60名,用访谈法分别在被试的家里对母亲和幼儿进行了访谈,以测查母亲及幼儿的个人事务自主观念。研究表明,(1)与国外的相关研究一致,我国3~5岁儿童的母亲也为幼儿确立了个人自主选择和决定的领域。她们把衣着、游戏、食物、特长班以及玩伴的选择等看作是幼儿的个人事务,幼儿对此有自主决定的权力。(2)我国3~5岁儿童对顺从、控制点、母亲权威合法性的判断年龄差异不显著。而对限制偶然性的判断存在显著的年龄差异,3岁儿童比4岁和5岁儿童更认为在没有母亲的限制下,自己对游戏、特长班选择的自主决定是合法的。(3)3~5岁儿童对顺从、控制点、母亲权威合法性的判断性别差异不显著。而对限制偶然性的判断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男孩儿比女孩儿更认为在没有母亲的控制下,对衣着、游戏和特长班的选择由自己自主决定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