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而社会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所以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对于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当前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但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理论还不够成熟,实践开展也不足。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开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但是,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否经得住实践的考验、能否做到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对湖南省绥宁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展开调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得出的对策建议对积极推进适合湖南省特色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中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理论,论述了养老保险的内涵及必要性。第二部分以湖南省绥宁县为例,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先进经验,得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存在法律基础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参保意识不强等问题。第三部分设计出一套包括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加快法制化进程、明确政府责任、协同城乡制度衔接、加强业务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在内的,符合地方管理实际的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