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若干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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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艳蓉
机构
[1] 厦门大学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法律问题; 外国法制; 中国法律框架构想;
D O I
暂无
年度学位
2002
学位类型
博士
导师
摘要
作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重要的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以担保、证券法律 制度为左右翼,将静态的债权资产转化为可流通的证券资产,具有不同于传统 融资方式的资产信用融资、结构性融资和表外融资的特点,是世界资本市场上 倍受推崇的新型融资工具。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归纳分析等研 究方法,通过考察美国这一创始国和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继受国的资 产证券化法律实践,提炼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一般性的证券化操作法律机理, 并将这与我国现存的法制环境进行比对,提出我国应通过专项立法,出台完善 措施,规范并促进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本文除引言、结语外,共分为7章。 第一章对资产证券化进行概述。主要阐述了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外延,指 出融合债权、担保和证券等多项法律制度优势的资产证券化,具有资产信用融 资、结构性融资和表外融资的特点,展示资产证券化以在未来能产生稳定现金 流的债权资产为基础,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合同为载体,形成以特殊目的 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以下简称SPV)为核心的环环相扣、严密而又 完整的融资结构,并简要概述了主要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资产证 券化法制情况。 第二章至第六章通过考察国外法制,阐述资产证券化操作中主要的法律问 题,归纳出具有一般性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法律机理,其中: 第二章探讨与拟证券化资产转让相关的法律问题。阐述了资产的“破产隔 离”主要通过资产的“真实销售”和组建具有“破产隔离”属性的SPV来实现。 资产的“真实销售”,要求将资产池的权益和风险或控制权一并从发起人处转移 给SPv,并注意防范可撤销风险、重新定性风险、资产混合风险的发生:“破 产隔离”SPV的组建,要求无论SPV采用公司、合伙或者信托形式,都要注意 隔离自身破产风险和发起人破产风险,防止发生“实体合并”,使已转移的资产 重新归并到发起人的破产财产中。 第三章探讨与资产担保证券发行和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以美国具有市场 资产证券化若十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经济导向的证券法律制度为例,阐述了在资产担保证券和 SPV性质的认定上, 美国证券法一定程度上将二者分别界定为证券疙中的证券和投资公司,同时为 其提供诸多的豁免;在证券活动的监管上,美国i正券法一方面提供豁免登记的 私募发行力式,便利证券化操作,而又还过严裕的适用条件和最低程度信息披 露要求的现定,促成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形成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贯 彻“完全公开”立法哲学,要求发行人在公募发行中履行严格的登记和持续佰 息披露义务,而又通过提供诸多的豁兔和出台便利的“橱柜登记”制度,提高 公募发行的效率,促进私募市场和公募市场的共同繁荣。 第四章探讨与资产证券化税收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税收处理不仅关系证 券化的成本支出,而且影响证券化的结构设计,主要涉及资产转让环节、证眷 发行环节和证券权益偿付环节中发起人、SPV和投资者的税收负担问题。许多 国家从促进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角度,提供厂相应的税收优惠。在对作为证券化 核心的SPV所得的处理上,美国的做法具有典型意义:其政府不满足于利用计 与人信托和所有人信托以及通过发行债券力式i)&免SPV所得税的做耽通过_) 法设立了免税的不动产抵押投资导管(Re引EStae MM。n邵ge L。vest。。fen【L“, 以下简称REMIC)和金融资产证券化投资信托Winallclal Asset SecurltlZatlon 1llVCStttiCflt Ttust,以卜简称 FASIT入极大地促迸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第五章探讨与资产证券化国际运作相关的i£律问题。阐述了国际运作具亮 克服国内资产证券化法律障碍,挑选优势制度组合法律适用框架,提高运作效 率和刺激国内立法进步的功效。在具体运作上,《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 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供了进行资产转让国际运作的框架,展示了一个 更为规范、透明和安全的资产跨境转让未米;具有良好条件的开曼群岛、荷兰 等离岸金融中心的存在,为设立符合证券化操作的低成本的SPV提供了可能; 以美国市场为代表的外国债券市场和具有诸多优势的欧洲债券市场,提供了资 产担保证券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的广阔空间;而对外汇管制影响的审慎态度和 金融互换等衍生工具的运用坝u一定程度上降低J资产证券化跨境操作的风险。 第六章探讨与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活动相夫的法律问题。阐述了从诞生之 日起就与银行息息相关的资产证券化引发了一场银行的革命:一方面动摇了银 行作为重要的金融中介的地位,使银行深刻地感受到“脱媒”的冲击;另一方 面提供了银行通过参与资产证券化活动,在新一轮金融竟争中确立应有地位的 内 容摘要 机遇。感受到资产证券化强烈冲击的金融监管当局,从规范操作流程、防范金 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的角度,加强了对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活动的监管和相 应的国际合作,这一方面最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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