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单靠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已经不可行。另外,公共需求的多元化和动态化特征也迫切要求政府部门对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品质给予回应。公私合作制(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在这样的背景下受到各国政府的青睐,成为解决政府财政资金短缺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方式。
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和私人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合作伙伴关系,政府部门与私人机构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界定彼此在公共项目中的权利与职责,从而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合同制的运用使公私合作的双方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即合同关系。因此,PPP模式是政府治理模式从权威治理到合同制治理的转变。PPP模式本质上是政府对合同问题的管理。PPP模式在实践中能否发挥其应有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与政府能否有效的实施合同制治理有着举足轻重的关系。因此,本文将研究对象锁定为PPP模式下的合同制治理问题。
本文首先说明了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与总结,提出了研究问题。其次,结合相关理论对PPP模式下的合同制治理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国内外实践,提出了政府实施合同制治理的实践依据。再次,分析了PPP模式下政府实施合同制治理的特点、优势、成效以及PPP模式下政府在合同制治理中的职责,对政府实施合同制治理现存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然后,针对合同制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最后,结合案例进行了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