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兴起与法治国家建设

被引:0
作者
黄晶
机构
[1] 吉林大学
关键词
公共领域; 民主; 法治; 合法性;
D O I
暂无
年度学位
2007
学位类型
硕士
导师
摘要
公共领域理论虽然是源于西方社会语境,但是作为一种普世性的社会生活领域同样存在于当代中国社会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入,国家与社会进一步分离,当代中国公共领域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已经悄然兴起。公共领域作为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社会生活领域本身蕴含了巨大的民主潜能,公共领域越繁荣说明这个社会民主化程度越高。同时公共领域的发展又对法治产生重大的影响,它是政治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坚实社会基础。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兴起增强了公民的权利意识,为我国最终形成以社会公众主导的理想型法治治理之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至于最终实现以民主和法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引用
收藏
页数:63
共 32 条
[1]
论中国公共领域的发生及其演进趋势 [J].
罗贵榕 .
湛江海洋大学学报, 2006, (05) :23-29
[2]
后形而上学能否回答“良善生活”的问题? [J].
哈贝马斯 ;
曹卫东 .
现代哲学, 2006, (05) :1-7
[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 [J].
张文显 .
中国法学, 2006, (01) :7-20
[5]
公共领域兴起中的法治诉求 [J].
马长山 .
政法论坛, 2005, (05)
[6]
民主:作为一种价值理念与社会机制 [J].
赵玉洁 .
理论学刊, 2005, (10) :19-23+127
[7]
从托克维尔到哈贝马斯:探寻法治的社会基础 [J].
潘小军 .
法学论坛, 2005, (03) :134-140
[9]
走出二元对立的语境 [J].
黄宗智 .
中国改革, 2005, (01)
[10]
公共领域研究综述 [J].
赵红全 .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4, (04) :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