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刑法与德日环境刑法的法益比较

被引:4
作者
刘泽鑫
机构
[1] 河南大学
关键词
法益; 刑法保护; 德日; 环境刑法; 法益说;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3.15.021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D931.3 []; D951.6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已经开始威胁到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近年来,环境事件频发,例如2009年山东沂南砷污染事件,2011年哈尔滨药厂"污染门"事件,2012年广西江河镉污染事件,2012年镇江水污染事件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对生态平衡造成的破坏不仅影响到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更影响到未来子孙后代的生活环境。单单依靠社会道义的谴责,亦或是民事的甚至是行政的非难远远不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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