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证考察及完善建议

被引:11
作者
周茂玉
吴杨泽
机构
[1]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自侦案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完善措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调研表明,司法实践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有适用比重不高、各地适用不均衡,适用对象主要是贿赂犯罪,适用成本各地差异较大等特点。面临着侦查一体化机制导致部分法律规定被规避,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实效不明显,犯罪嫌疑人被执行的实际状况和立法精神不符,制度执行过程中具体做法不统一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原则、适用条件、执行场所,强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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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新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立法见证.[M].顾昂然; 著.法律出版社.2008,
[2]   监视居住保留论:反思与出路 [J].
潘金贵 .
人民检察, 2007, (14)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