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现代中国多少有些生不逢时,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法搞法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关于法治的思索一直在革命思维的框架之中进行,基本是被批判和蔑视的对象;在改革开放以后,法治又遭遇社会转型。经过最近30多年的法治建设,出现这样的格局:在遇到"特色论"以后法治变成了政治;面对单方面"统一论"的意识形态,法律的独立性、权威性则被其他社会因素稀释,法治失去了限制权力的本色;由西方传来的法学所带来的是对法治解构的理论,人们对法治失去了信任,形成了法治只能适应社会的观念,法治好像已经没有了改造、调整社会的功能。在中国搞法治建设,不能只强调法治与社会各要素的统一,还需要在法治与政治、法治与德治、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方法之间进行划界,承认法律、法治方法的相对独立性,以使法律和法治更好地发挥调整、改造社会的功能。贯穿全文的是"我要给你讲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