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合同诈骗的民法规制

被引:56
作者
叶名怡
机构
[1] 西北政法大学
关键词
合同诈骗; 欺诈; 可撤销合同; 缔约过失;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12.01.007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关于构成犯罪的涉合同诈骗问题,合同并不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诈骗行为构成犯罪而当然无效,而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这种解释既有利于对被诈骗人的民事保护,又在所涉合同附有担保时具有显著意义。被诈骗人报案并非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方式,对诈骗人的有罪判决亦非法院批准撤销合同的有效形式。被诈骗人若放弃撤销权,可请求违约损害赔偿。合同被撤销时,诈骗人应负给付返还责任;若其犯罪行为致被诈骗人受有损害,其还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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