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更应该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从而更加突出了"体育学科"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相应对体育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而全新的要求。而"教学能力"又是一个带"模糊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概念,需要把它适当细化才能评价出教学能力的优劣和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对其进行科学定量分析,客观评价对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体育教育的发展是十分重要而必要的。本文采用了"权重综合评分法",对体育教师教学能力的细化要求进行量化分析,结果显示具有一定研究价值与指导意义,值得推广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