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地方性试点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

被引:4
作者
郭松
机构
[1] 四川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试点改革; 制度创新; 必要条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最近若干年,由地方司法机关主导的试点改革在刑事诉讼领域蔚然壮观。从实践来看,这些试点改革的最终命运迥然不同:有的被推广适用甚至被立法所反馈,有的则不了了之,未产生任何制度变迁绩效。通过对试点改革一系列实例的比较分析发现,试点改革的现实必要性、试点制度与中央司改精神或方案的契合性以及试点方案本身的可操作性,是影响乃至决定试点改革成效的三个重要变量,它们共同构成了试点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在试点改革渐趋活跃且走势坚挺的背景下,从实践导向总结与提炼试点改革的经验与规律,不仅可以为未来的试点改革提供方法论上的指引,还可以拓展理论上审视与讨论试点改革的视角。
引用
收藏
页码:167 / 175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26 条
[1]   简易程序中的公诉人出庭:基于实证研究的反思 [J].
左卫民 .
法学评论, 2013, 31 (04) :99-104
[3]   法律程序构建的基本逻辑 [J].
陈瑞华 .
中国法学, 2012, (01) :64-76
[4]   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程序的构建附视频 [J].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
邹川宁 ;
牛传勇 ;
王洪坚 .
山东审判, 2011, (02) :15-19
[5]   外部约束、主观有限理性与地方行政改革的制度供给 [J].
谢志岿 .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1, (02) :134-141
[6]   刑事诉讼制度变迁的实践阐释 [J].
左卫民 .
中国法学, 2011, (02) :119-131
[7]  
法学方法、改革试验与正当程序意识[J]. 张建伟.法治论坛. 2010(03)
[8]   借鉴香港经验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 [J].
雷斌 .
人大研究, 2010, (08) :33-37
[9]   基于中央选择性控制的试验——中国改革“实践”机制的一种新解释 [J].
刘培伟 .
开放时代, 2010, (04) :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