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制度的保障措施

被引:17
作者
于定明
杨静
机构
[1]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定许可; 声明; 付酬;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法定许可使用制度对于作品的传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如果不同时对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进行充分的保护,这一制度将难以有效运行。我国应当建立完善的著作权人声明制度和作品使用人付酬制度来保障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从而使法定许可使用制度的存在具有制度上的保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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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权利限制制度[J]. 马碧玉,于定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6(02)
[2]   中美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比较研究 [J].
李永明 ;
曹兴龙 .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 (04) :29-36
[3]   私权、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权利限制 [J].
郑成思 .
法学, 2004, (09) :74-84
[4]   论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J].
唐超华 .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 (04) :122-125
[5]   网上作品传播的“法定许可”适用探讨(续) [J].
陶鑫良 .
知识产权, 2000, (05) :17-21
[6]   网上作品传播的“法定许可”适用探讨 [J].
陶鑫良 .
知识产权, 2000, (04) :11-15
[7]  
关于录音法定许可的几个问题. 马继超.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网站http:,,www.mcsc.com.cn,anli,31.htm .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