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政府购买的逻辑:诱致性社会组织的“内卷化”

被引:32
作者
陈尧 [1 ]
马梦妤 [2 ]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2]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
关键词
政府购买; 项目制; 治理; 诱致性社会组织; “内卷化”;
D O I
10.13806/j.cnki.issn1008-7095.2019.04.010
中图分类号
C912.2 [社会团体]; F812.45 [财政支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随着我国逐渐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项目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成为基层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这一制度催生了一批与政府购买具有密切联系的社会组织——"诱致性社会组织"。有别于"自发性社会组织",它们以承接政府项目为主要内容。案例研究发现,项目制政府购买在诱致性社会组织的产生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政府部门仅仅将它们作为实现基层治理的工具,对其采取吸纳与管控的策略;结果,它们对政府购买的项目存在严重的依赖性。诱致性社会组织数量的增加并不意味着我国社会组织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相反,它们实际上陷入了一种"内卷化"困境,即没有发展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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