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法存在缺陷浅议

被引:3
作者
常健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
关键词
合同法; 缺陷; 民事立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新《合同法》实施近两年来 ,其在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完善市场交易规则、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 ,《合同法》中依然存在着诸如缺乏一些先进制度的规定、遗漏某些具体合同、缺乏超前性和广泛的适用性、有失全面和公允等问题。本文仅从宏观角度对《合同法》中存在的不足作一初步探讨 ,以期能对我国民主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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