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下的粤澳司法合作与机制构建

被引:1
作者
马进保
机构
[1] 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关键词
区际司法合作; “一国两制”; 基本法; 粤澳合作示范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9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司法合作需要通过平等协商的途径进行。目前区际司法合作在民商事领域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因各区域现行法律制度、法治理念差异较大,理论研究存在误区,致使机制构建与司法实务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更新观念,增进互信,用建立粤澳合作示范区的方式来逐步实现区际司法合作的规范化与常态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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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本、结构与立法原意——“人大释法”的法律技艺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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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 2007, (05) :143-15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