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治到自治:论我国法人人格制度改革——从法人本质理论出发

被引:12
作者
仲崇玉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治; 法人人格制度; 法人本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法人本质理论认为,从前法律的视角来看,各类社会组织具有事实人格,而从后法律的视角来看,法人的法律人格是国家对前述事实人格进行规制的结果,它以事实人格为基础,也是事实人格的提升。这一理论的宗旨在于否弃全能国家观念,以建立市民社会的自我组织与国家整合间的和谐关系。但是,我国法人人格制度仍然盛行国家威权主义,应当借制定《民法典》的契机进行改革:通过"分离主义"立法模式,以多元化的方式和程序赋予社会组织以法律人格,审查模式采取折衷式,效力采取对抗主义,并贯彻权责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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