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法律性质新探

被引:50
作者
宋宗宇
刘婧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行政合同; 民事合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13 [行政法学];
摘要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是政府与私人投资者间就市政公用行业或基础设施领域中某个项目的建设、经营、移交而签订的协议。它的法律性质在学界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主要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由于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兼具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特征,不能将其归类为单纯的行政合同或民事合同。它体现的法律关系更符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因此是经济法意义上的合同。
引用
收藏
页码:57 / 59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13 条
[1]
公共利益:一个需要界定的行政法原则 [J].
颜万发 ;
钟文红 .
行政与法(吉林省行政学院学报), 2005, (08) :80-82
[2]
BOT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 [J].
辛柏春 .
行政与法(吉林省行政学院学报), 2005, (05) :94-97
[3]
BOT特许权协议的法律性质及适用 [J].
辛杨 .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05, (02) :62-64
[5]
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性 [J].
邢鸿飞 .
中国法学, 2004, (06)
[7]
特许经营权:一项独立的财产权 [J].
杨明 ;
曹明星 .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05) :83-87
[8]
行政合同制度的比较、反思与重构 [J].
李煜兴 .
南京社会科学, 2003, (07) :74-79
[9]
北京市政公用行业将建立特许经营制 [J].
苏建凤 .
中国建设信息, 2003, (02)
[10]
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分离 [J].
王克稳 .
行政法学研究, 1997,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