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实证分析——离婚损害赔偿的影响因素和审判思路

被引:23
作者
马忆南
贾雪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离婚损害赔偿; 一般侵权损害;
D O I
10.13277/j.cnki.jcwu.2016.01.001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等规定在证据上、程序上、责任主体上给当事人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造成了诸多障碍和不便。实践证明,法官在具体案例的审判中已经突破了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用了一般侵权法的审判思路。我们需要检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厘清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我国法律上并不否认夫妻间的侵权构成损害赔偿责任。利用一般侵权法救济无过错当事人,并无任何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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