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社会组织的项目制治理——以北京市为例

被引:5
作者
王颖
机构
[1] 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
关键词
妇女社会组织; 项目制; 治理; 赋权;
D O I
10.13277/j.cnki.jcwu.2016.03.007
中图分类号
D442.61 [组织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妇女社会组织作为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是我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项目制治理下,国家对不同的妇女社会组织采用差异化的治理模式:对妇联的让渡式统合和对民间妇女社会组织的福利式吸纳。国家通过项目制实现对妇女社会组织的治理和赋权,并进而实现对妇女的治理和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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