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关系调整:从权力收放到职责分工

被引:12
作者
黄红华
机构
[1]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县乡关系; 放权; 分权; 体制改革;
D O I
10.15944/j.cnki.33-1010/d.2013.02.016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虽然县乡政府之间具有法定的"分权"特征,但受组织人事制度与财税体制等方面的影响,乡镇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受到制约,压力体制下的县乡相互依赖成为县乡关系难以改善的症结所在。浙江省和成都市在统筹城乡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对县乡关系进行了调整,分别走上了"县市放权、乡镇扩权"和"放权-收权-分权"的改革道路。与放权、扩权和收权相比,县乡分权是县乡关系调整的根本和长远之计。为实现县乡分权,必须从顶层进行系统设计、增强乡镇财政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提高县级政府直接管理和服务基层的能力,同时增强农村自治组织的能力和权威。而县乡分权的具体内容,不仅仅包括划分县乡政府各自的专有职权,还必须明确两者在履行共有职权中的角色定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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