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平台法律监管困局及破解:基于美国经验

被引:34
作者
张永亮 [1 ]
张蕴萍 [2 ]
机构
[1] 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
[2]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理论学刊》编辑部
关键词
P2P平台; SEC; 金融监管; 监管困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 [金融法]; D971.2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美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中并无专事P2P平台的监管制度,当下由SEC主导的针对P2P的多头监管体制仅是权宜之策。SEC罔顾P2P平台与传统证券类金融机构之迥异特性而对其坚守"证券"监管思维模式,造成监管错位、市场准入困难、合规成本高昂,使监管风险暴露无遗。反思美国P2P平台监管困局,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有:破除"维稳式"监管思路,激励其运营模式的创新;摒弃"一刀切"监管之恶习,实施底线监管(负面清单)与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实施源头监管,制定P2P平台市场准入制度;重塑社会征信制度建设,为P2P平台发展提供信息基础;强化法律责任制度之科学设计与公正实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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