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在疑案裁判中的功能

被引:19
作者
陈林林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虚饰; 直觉裁判论; 法感裁判论; 法律思维;
D O I
10.14167/j.zjss.2011.07.015
中图分类号
D916.1 [司法行政];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回应疑案判决中的"司法虚饰"问题时,直觉裁判论认为裁判的主导性因素,是法官的直觉和预感;法官是从直觉结论出发罗织法律依据,而不是从一般规范推导出判决结果。直觉论缺少思维坐标,忽略了规范和事实在法律思维中的规定性地位。法感裁判论克服了上述缺陷,描绘了一个"法感持续往返于规范和事实之间"的结论导出过程。法感裁判论为法官断案提供了一种指导和制约,并设定了判决说理的范围、要素和目标,因而更符合法律思维和裁判事业的现实及理想形态。相关研究说明,在一份不附判决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疑案判决书中,是无法鉴别判决结论究竟是法律适用的结果,是法官直觉的产物,抑或仅仅是法官的一个谎言,这是法律界要正视的一个司法病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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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7 / 52+156 +156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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