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湖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被引:21
作者
邓楚雄
谢炳庚
李晓青
杨利
朱东国
张帆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关键词
农用地集约利用; 主成分分析法; 聚类分析; 湖南省;
D O I
10.13284/j.cnki.rddl.001463
中图分类号
F301 [土地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摘要
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从市(州)层面对湖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进行定量综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聚类分析。结果表明:2008年,湖南省农用地可划分为集约利用、中度集约利用、低度集约利用三等,归并为6类;环洞庭湖地区及湘江流域的岳阳、常德、益阳、长沙、湘潭、衡阳、永州7市农用地处于集约利用状态,其中,长沙、湘潭归并为一类,岳阳、益阳、衡阳归并为一类,常德、永州归并为一类;湘中娄邵盆地的娄底、邵阳和湘东的株洲3市农用地处于中度集约利用状态,归并为一类;湘西的怀化、湘西州、张家界和湘南的郴州4市(州)农用地处于低度集约利用状态,其中,郴州、怀化归并为一类,张家界、湘西州归并为一类。研究结果符合区域农用地利用实际,对湖南省农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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