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的法律构造与定性观察

被引:65
作者
傅穹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私募股权投资; 对赌协议; 企业估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030105 ;
摘要
对赌协议虽有赌博的字眼与表征,但与零和博弈的赌博存在本质的分歧与泾渭分明的界限。对赌协议是私法上财产自我估值机制的一种形式,是私募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估值调整机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即可降低投资方的代理成本,又可降低融资方的融资成本。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非典型合同,与附生效条件合同貌合神离,可归结为射幸合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运行不存在任何合法性障碍。
引用
收藏
页码:66 / 71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4 条
[11]  
合同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韩世远, 2004
[12]  
保险法[M]. 中国方正出版社 , 刘剑文审定, 2003
[13]  
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杨振山,(意)桑德罗·斯奇巴尼(SandroSchipani)主编, 2001
[14]  
美国合同法综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