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合规的基本价值

被引:113
作者
陈瑞华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企业合规; 社会责任; 可持续发展; 有效监管; 社会公共利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企业合规具有内在的道德性,主要表现为合规可以促使企业尊重道德义务,并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言,建立合规体系有助于企业减少损失,切割责任,获得行政和刑事处理上的宽大处理,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来看,企业合规可以克服行政监管外部监管的局限性,通过引入协商、对话、妥协和契约的理念,激活企业自我监管的能力,提高外部监管的有效性,为大型企业防范违法犯罪活动开辟一条新的监管方式。而从社会公共利益衡量的角度来看,企业合规机制的推行,表面上使企业付出了高额管理成本,使涉案企业获得额外收益,却有利于维护众多关联人员的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引用
收藏
页码:5 / 20
页数:16
相关论文
共 1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