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社会组织的创建与试行——从杭州市“社会复合主体”实践看政府赋权社会的可能

被引:13
作者
潘一禾
刘琳
机构
[1]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关键词
社会复合主体; 政府与社会关系; 相互增权; 杭州市;
D O I
10.14167/j.zjss.2010.11.007
中图分类号
D632.9 [其他];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国式"强政府弱社会"治理模式正在经历变革,在政府由"全能"向"有限"的角色转型中,如何促进社会发育是一个关键问题。而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集中体现与社会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其成长备受关注。近年来杭州市政府对"社会复合主体"的培育就是对创建新型社会组织的一次尝试。这一理念和实践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中心论,也不同于单纯的国家中心论,而是充分正视中国现实语境下政府与社会间关系的模糊性,并试图利用这种模糊关系中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去促成主动性,从而试行一条政府与社会相互增权的道路。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二者的相互增权之中,原有的权力结构关系依然没有改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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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1 / 66+127 +127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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