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程序裁量的司法审查标准

被引:13
作者
郭兵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程序裁量; 正当程序; 滥用职权; 违反法定程序;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5.04.013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行政程序裁量的司法审查同时涉及了行政程序和行政裁量两个方面,因而导致其在审查标准的选择适用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司法实践中,行政程序裁量的司法审查标准一般倾向于适用"违反法定程序"的程序审查标准。作为典型案例,陈刚案突破了实践中行政程序裁量审查的常态化标准,适用的是"滥用职权"的裁量审查标准。该案所确立的裁判规则,为明确行政程序裁量的司法审查标准指明了方向。立足于2014年修订后的我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行政程序裁量的司法审查标准可以确定为实质法治立场下的"裁量理由明显不当"标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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