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本文结合控制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对天津市蓟州区小穿芳峪村“一核三治”乡村治理体系下控制权的配置逻辑进行分析后发现:基层党组织通过发挥在双向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耦合中枢作用,协调多元治理主体来重组治理结构,并促发控制权向下配置,使乡村治理体系形成相互协作的链式结构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进而解决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共谋和非均衡困境,推动共同富裕结果的涌现。据此提出“一核三治”乡村治理体系下控制权转移的助推策略,以期避免全面乡村振兴陷入系统性危机和内耗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