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城市化进程中“村改居”的理论与实践探讨

被引:10
作者
万厦
海平
机构
[1] 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宣传部
[2] 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宣传部 四川成都
[3] 四川成都
关键词
城市化; 失地农民; “村改居”;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99.23 [城市经济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05 ;
摘要
所谓“村改居”,就是由农村村民委员会改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目前,在城市化进程中,失业农民几乎整体性地沦为城市社会的贫困阶层,其生活景况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反思被动型城市化,可见农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剥夺和侵犯,其土地收益权也受到侵犯,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权受到损害。由此,要确立真正让全体农民成为城市化受益者的指导思想,进而设计“村改居”的几项主要制度,包括:(1)由农村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城市的管理模式。(2)完善处理“村改居”过程中有关土地问题的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3)原有集体经济的资产处置,要公平公正地量化到个人。此外,要加强“村改居”后社区配套建设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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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我国应制定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法 [J].
唐忠民 .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 (04) :65-69
[2]  
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美]塞缪尔·亨廷顿 著;李盛平等 译.华夏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