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7 条
真实叙事的边界 隐私侵权抗辩论纲
被引:20
作者:
叶名怡
机构:
[1] 西北政法大学
来源:
关键词:
隐私权;
侵权;
抗辩;
信息已披露;
公共事件;
公众人物;
公共利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隐私侵权抗辩是合法侵犯个人隐私的正当理由,包括三项:信息已披露、公共事件和公众人物。信息已披露意味着"再传播"原则上合法,但受"被遗忘权"的限制。公共事件关涉公共利益,公众有知情权;刑案记录构成公共事件,犯罪人原则上无匿名报道权利;采访自由、报道自由等言论自由合法触及隐私利益时亦应有度。公众人物私生活原则上应受保护,例外才不予保护,尤其是图像报道而非文字报道时应更为慎重。公众兴趣和公共利益均非抗辩,但后者是公共事件和公众人物两项抗辩的深层理由和衡量标准,公共利益(信息利益)与隐私利益在个案衡量时应考察信息主题、利害关系人公职身份和知名度、侵害方式、侵害领域等八项因素。
引用
收藏
页码:956 / 977
页数:22
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