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独白到对话——迈向法律论证理论

被引:7
作者
焦宝乾
机构
[1]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论证; 对话; 听众; 解释的共同体;
D O I
10.19667/j.cnki.cn23-1070/c.2006.04.018
中图分类号
D90-05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法律论证理论摆脱了传统法律方法论所预设的单一法律决定主体的理论局面,而引入多元化的主体,由此使得法律论辩成为可能。法律论证理论视域中,德沃金独白式的赫拉克勒斯法官形象已经被“听众”和“解释的共同体”等复数主体的观念所取代。从独白到对话的理论演变,使法律方法从传统理论迈向法律论证理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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