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现实: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研究——兼论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被引:8
作者
彭俊 [1 ,2 ]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2]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立高校; 公法人; 特别权力关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明确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不仅可以界定公立高校与其他社会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且可以厘清公立高校自主权的界限。我国公立高校法人地位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我国公立高校是特殊的公法人,内外部关系和普通的公法人有所不同。在我国,公立高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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