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第三民事主体论——兼论我国合伙立法体系的完善

被引:2
作者
王建彪
机构
[1] 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
关键词
合伙; 主体地位; 立法体系; 完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 ,企业及其它营利性组织的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然而 ,人们没有给予合伙这一古老的经济组织形式以足够的重视 ,最突出表现在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这一问题上。这与合伙组织在经济发展中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确立合伙第三民事主体地位成为当务之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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