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自主的法治保障

被引:8
作者
徐阳光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间财政关系; 地方财政自主; 财政联邦主义; 辅助原则;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09.02.013
中图分类号
D912.2 [财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地方财政自主权力的外延包括财政预算自主、财政收入自主、财政支出自主和财政监督自主四个方面,其理论基础源于地方分权自治、财政联邦主义和辅助原则。中国地方财政自主法治保障的制度构建,在财政预算自主方面,需要在对地方政府预算权进行法治化控制的同时,保障地方政府的预算编制独立性;在财政收入自主方面,必须对税种进行合理划分,追求税收共享的法定化,并在强化预算约束的前提下,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公债发行权;在财政支出自主方面,应当在财政收支划分明确化和规范化的前提下,重视财政转移支付对财政自主的影响,关注财政支出自主可能引发的政府间财政竞争,通过法律制度来引导良性竞争,制止恶性竞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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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35 / 142+160 +160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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