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民生保障之增补

被引:1
作者
刘德法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八); 人文关怀; 民生保障; 新型犯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通过补充完善刑罚制度、修改《刑法》中一些个罪的定罪条件和法定刑、增设新的罪名,全面而集中地体现了现代刑法以人为本、关注犯罪人的人性、尊重民众的基本权益的精神,把民生保障提升为刑事立法的第一要务。该修正案关于民生保障的规定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如对于"居住社区"的界定、"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的评判、罪犯与社区人员的关系等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合理设计、正确把握,以避免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对缓刑、假释的适用产生不必要的掣肘作用。
引用
收藏
页码:110 / 111+114 +114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挪用公款行为法律规范的经济学分析 [J].
安文录 ;
程兰兰 .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37 (05) :123-126
[2]   冲突与协调:国际刑法中的罪刑法定主义解读 [J].
李綦通 .
学术交流, 2010, (08) :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