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司法审查

被引:66
作者
江必新
机构
[1] 中南大学
关键词
行政程序; 正当性; 司法审查; 审查标准; 审查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法治实践表明,通过合法性标准规制政府权力虽仍有必要,但其效用已递减至极低限值,故应突破传统法治主义预设的合法性窠臼,辅以正当性标准,形塑合法性与正当性并用的二元体系。正当性司法审查,作为法治国家建设在当前应被深入挖掘的增长点,是刺激政府权力向善的新的动力源。秉持防止程序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目的,并以《行政诉讼法》第54条有关"滥用职权"、"显失公正"等规定为据,正当性司法审查应确立"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坚守程序公正、比例适当、有效参与、程序效益、程序的可接受性、程序规范化、行政便宜性等原则。同时,应通过顶层设计和末端治理应对正当性司法审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弊端。通过此种路径,可以提升行政行为的正当化水平,完善中国的行政程序法治体系,并与时俱进地提升行政程序正当化标准。
引用
收藏
页码:123 / 140+205 +205-206
页数:20
相关论文
共 25 条
[1]   行政滥用职权司法审查的检讨与重构 以法官的规避倾向为视角 [J].
孙启福 ;
张建平 .
法律适用, 2011, (03) :70-74
[2]   论行政滥用职权的司法审查 [J].
许乐 .
法制与社会, 2010, (30) :145-146
[3]   什么是正当法律程序 [J].
刘东亮 .
中国法学, 2010, (04) :76-88
[4]  
“行政程序立法时机已经成熟”——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J]. 申欣旺.中国新闻周刊. 2010(17)
[5]   中国行政程序法立法展望 [J].
应松年 .
中国法学, 2010, (02) :5-26
[6]   行政行为效力判断之基准与规则 [J].
江必新 .
法学研究, 2009, 31 (05) :86-99
[8]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部控制 [J].
崔卓兰 ;
刘福元 .
中国法学, 2009, (04) :73-84
[9]   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司法审查——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件(1985—2008)为例 [J].
章剑生 .
法学研究, 2009, 31 (02) :15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