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动产抵押

被引:35
作者
王利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动产抵押; 登记方式; 抵押权实现; 物权法草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应参照他国的立法经验,在未来的《物权法》中规定动产抵押制度。建议采用反面列举的方法,即只规定不得抵押的动产的方式,规定动产抵押的范围。动产抵押应采用登记要件主义为宜。动产抵押应当采用和不动产抵押不同的公示方式。应当规定动产抵押权不同于不动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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