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无因性二题

被引:25
作者
傅鼎生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票据; 无因性; 不当得利; 循环诉讼; 新债清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使票据无因性受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票据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票据的无因性不能适用于与票据债务人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票据无因性的局限性、相对性是我国票据制度的特色,对此评价应当客观。票据行为并不影响基础关系。影响票据基础关系的行为是票据清偿协议,这是票据行为无因性必然推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协议应定性为新债清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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