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合理定位

被引:14
作者
王鹏炜
司晓宏
机构
[1]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关键词
高等学校教师; 聘任制; 劳动者; 法律地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教师聘任制是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教师法律地位则是教师聘任制建构与实现的理论基础。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对教师在聘任制度中的法律地位的定位是模糊的甚至是冲突的。在法学理论上,将教师定位为劳动者,教师通过基于平等自愿的劳动合同与学校产生法律关系,把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明确化,将对教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产生积极影响。完善教师聘任制,应从教师的劳动者法律地位的确立入手,建立一系列以劳动合同为核心的制度体系。高等学校教师是劳动者,建议从立法上尽快予以明确和完善,以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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