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法团主义与法律治道变革——以行业协会为中心的观察

被引:14
作者
吴元元
机构
[1]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连坐; 行业协会; 法团主义; 法律与社会规范; 声誉机制;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20.03.007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基于执法负荷繁重、执法资源稀缺的双重约束,如何根据不同的社会关系结构充分开掘多元社会主体的制度资源,从而建立一个分工合作的共治型治理机制,这是国家治理技术有效转型的一个必然隐喻。行业协会是法团主义的组织载体,它们把高度弥散化的市场主体聚合成交织紧密的共同体,形成涂尔干意义上的"有机连带"。当下行业协会运转"失灵",与经济自治权和国家干预之间未能划定合理边界等制度原因密不可分,应当以此为主轴展开制度因应。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能动参与者,行业协会应当发挥组织、整合、聚集等制度职能优势,聚焦于声誉机制建设,以此把市场主体之间经由"连坐"而生成的监督激励切实转化为监督能力和监督实力,有效履行执法负荷分担者的制度角色。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群叙事"及其制度意涵,为解读法律与社会规范的相互关系打开了崭新的视窗。法律与社会规范彼此应和、互相补强,从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技术的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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