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不动产登记之公信力

被引:3
作者
吴一鸣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登记; 公信力; 英美财产法; 契据; 产权链;
D O I
10.19375/j.cnki.31-2075/d.2014.01.012
中图分类号
D971.2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正>目次一、问题的提出及术语的界定二、美国契据登记制度之运作机理(一)不动产登记之对象:契据(二)契据交付:不动产登记的前提(三)契据登记在美国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功能(四)契据的登记及索引的制作(五)产权检索三、契据登记之公信力来源(一)当索引发生错误:契据登记体制下的"登记错误"(二)游逸的契据:无法发现的权利
引用
收藏
页码:149 / 166
页数:18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我国《物权法》没有承认登记公信力 [J].
孟勤国 ;
申惠文 .
东方法学, 2009, (05) :92-100
[2]   英美财产法之契据交付制度研究 [J].
吴一鸣 .
环球法律评论, 2009, 31 (05) :31-41
[3]  
物权法.[M].崔建远;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4]  
民法物权.[M].王泽鉴;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  
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M].常鹏翱; 著.法律出版社.2007,
[6]  
英美不动产法.[M].高富平; 吴一鸣; 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7]  
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M].李昊[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8]  
中日民商法研究.[M].渠涛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
[9]  
物权法.[M].陈华彬著;.法律出版社.2004,
[10]  
德国民法典.[M].陈卫佐译注;.法律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