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问责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12
作者
谭世贵
骆梅英
机构
[1]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问责; 问责主体; 问责事由; 责任形式; 责任豁免;
D O I
10.14134/j.cnki.cn33-1337/c.2015.02.001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这就提出了如何进行司法问责的问题。而司法问责与原来的错案责任追究明显不同。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新型司法问责制度,应当对司法问责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并从司法问责的主体、司法问责的事由与对象、司法问责的标准与责任形式以及建立司法责任豁免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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