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研究——以《监察法》的衔接为视角

被引:16
作者
杨宇冠 [1 ]
郑英龙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2] 浙江工商大学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监察法; 审查起诉; 缺席审判; 合议庭;
D O I
10.16479/j.cnki.cn43-1160/d.2018.05.014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103 ;
摘要
《监察法》制定后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牵涉到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包括修改《刑事诉讼法》,协调监察调查和审查起诉及审判的程序。2018年5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拟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多项修改,其中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检察工作与《监察法》的衔接方面要注重监察机关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问题,以及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问题。在设立缺席审判程序方面,需要研究缺席审判应当适用于哪些类型的案件,厘清缺席审判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以及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审判方面,需要注意合议庭改革,《刑事诉讼法》需要在合议庭的裁决机制,即定罪和量刑的决定人数问题等方面进行调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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