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自动驾驶立法评析

被引:12
作者
叶强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关键词
自动驾驶汽车分级; 伦理准则; 道路交通法; 自动驾驶法; 德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751.6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德国借助自身强大的汽车工业基础和完善的道路交通法规体系,在联邦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在欧盟范围内率先开启了自动驾驶立法。2017年至今,德国出台《自动化和互联化机动车交通伦理准则》,修订《道路交通法》,制定《自动驾驶法》,实现了对L3级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规制,内容涵盖自动驾驶系统软件的编程伦理,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界定,机动车保有人、人类驾驶员、技术监督员和汽车制造商的法律责任,自动驾驶汽车中人机交互的场景转换,自动驾驶汽车的数据处理和安全保护以及自动驾驶立法后评估等事项,对我国正在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入自动驾驶规则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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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3 / 86+197 +197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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