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优惠对提升企业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

被引:3
作者
贺玲
机构
[1]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税收优惠; 专用性人力资本; 劳动关系稳定性; 解雇保护;
D O I
10.19376/j.cnki.cn11-1011/f.2012.08.015
中图分类号
F272.92 [人事管理]; D922.22 [税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阐释了专用性人力资本与劳动关系稳定性的关联关系,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现状,提出通过税收优惠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提升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有利于构造劳资双方的双边依赖性。即在企业所得税改革中适度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确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将纳税人所支付的在职培训费用在费用扣除制度中予以特别扣除,同时减少税率级次,这些措施都将对劳资双方的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决策提供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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