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流量传导行为对数字经济平台市场力量的影响

被引:13
作者
杨东 [1 ,2 ]
王睿 [3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流量传导行为; 平台; 市场力量; 垄断;
D O I
10.16823/j.cnki.10-1281/d.2021.04.003
中图分类号
G206 [传播理论];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流量传导行为不等同于数据的传输或集聚,其具有独立于数据而被单独讨论的意义。鉴于平台导流行为的表现形式因平台商业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故应对该行为分场景予以分析。从宏观层面来看,导流行为使杠杆效应更易实现,并且提高了市场的进入壁垒。根据这些效果,可以认定导流行为有增强平台市场力量的作用。从这一效果的具体实现路径来看,流量传导行为对平台的直接影响是带来流量即用户注意力,精确匹配的算法又极大地提高了流量价值的转化率,加强了流量利用的确定性。而且,流量传导的过程同时也是数据积累的过程,其通过提高平台数据的更新速度,助力平台将流量优势转化为数据优势,加剧数字经济平台领域的"赢者通吃"现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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