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股东质询权若干问题的探索——以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为视角

被引:2
作者
黎宇霞
解岳中
机构
[1]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股东质询权; 说明义务; 权利救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股东质询权的基础依据是股东的资格,直接依据是股东的知情权,最终依据是股东的监督权。股东质询权的行使原则是诚信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我国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质询权制度需要细化和规范,尤其是需要完善保障措施和救济措施,以求得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和禁止质询权滥用之间求得平衡,并且最大地发挥公司的效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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